料过我衣衫不整的破碎身躯,面对他,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这个男人也已经告诉我,此后会把我送回家,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我们那独特的初次会面似乎已让彼此摆脱了通常的尴尬与拘束。他看过我只穿着内衣裤的样子。哦,对了,他还看过我把这身皮都脱了的样子。这意味着,在山姆身边我可以相当放松,而这是其他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车厢让我想起小时候读到过的吉普赛人的流浪大篷车,每件物品都拥有自己的专属位置,小小的空间里秩序井然。这里有家的温馨,不过因为朴素而简单,一看就知道是男人住的地方。空气中漂浮着令人愉悦的气味,是被阳光晒过的温暖的木头、肥皂与培根的混合味道。全新的开始。我猜测着。很好奇他和杰克原来的家怎么样了。“那……呃……杰克觉得怎么样?”
他拿着茶杯坐在座位另一端。“一开始他觉得我疯了,现在他挺喜欢的。我值班的时候,他就照顾那些小动物。作为回报,我保证,等他一满十七岁,我就在这片地儿教他开车。”他举起杯子,“上帝保佑。”
我也举起啤酒瓶。
温暖的周五晚上,跟一个吸引你的目光、让你想伸手揉揉他的头发的男人在一起。也许由于意想不到的快乐,也许只是因为第二瓶啤酒,我终于由衷地开心起来了。
车厢里变得闷闷的,于是我们出去,坐在折叠椅上。看小鸡在草地上自在地啄来啄去,我的心中浮起一种奇异的平和感。山姆讲述着工作中遇到的事情:特别胖的病人需要四组人才抬得起来啦,年轻的黑帮分子缝针时还对着彼此比画拳脚啦,等等。言语间,我不禁偷偷地打量他,看他握着茶杯的双手,看他脸上忽然泛起的微笑,每到这时,他的眼角便会出现三道完美的细纹,仿佛被谁细致地画了出来。
他跟我聊了聊父母。他父亲是一名退休的消防员,母亲是夜总会歌手,为了孩子们放弃了事业。(“所以之前你穿的那一身我才觉得挺好,亮闪闪的衣服我从小就看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