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 寺中书院(3 / 9)

雪夜歌行 齐世庸人 3196 字 2024-03-09

教之地,文献尤盛,天典民彝之统纪,恃以不坠。”书院的使命是“接续圣道,成就人才”,“弘扬儒道,讲明正学”,追求的是一种超越科举功名的以“明人伦”“赞化育”“参天地”为目标的文化理想。明代弘治年间,陕西三原士人王承裕等建弘道书院。书院以“弘道”为名,所表达的正是此意。“夫能此之谓弘道,持此不懈,在主敬;而察此以怀之,在谨独。吾性既尽,然必尽人物之性。至于赞化育、参天地,乃为弘道之极功,而亦非吾性外事也……若独以学业为务,以科目为念,以功名显达自期待,毁方瓦合以求避世俗之笑,则安用此书院?”

书院对儒道的承续和弘扬,还可以从书院规章制度中窥见一斑。

朱熹在中明确提出了培养生徒道德主体人格的“三要”:其一为“修身之要”,要求生徒“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其二为“处事之要”,要求生徒正确处理好义利的关系,做到“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其三为“接物之要”,要求生徒对此对彼一视同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曾任教于诂经精舍的陈寿祺在其中指出:“书院之设,始于宋时。所以招徕有志之士,使之群萃于其中,相与讲明义理,以为身心性命之助。顾姓名精微之理,即寄于圣贤经传中,必先析疑辩难,而后至当不易者使出,于是取而淑其身心,以求无戾于古昔圣贤之所授受。”

陈寿祺认为书院的教育宗旨就是通过传授儒家经典,“讲明义理”,来辅助“身心性命”,以“淑其身心”。

从历代学者的阐述中可以看出,尽管各书院创建的时代、社会背景各不相同,创建的缘起、过程各有差异,创建者的身份、学术建树及特点也大相径庭,但各个书院都把明圣贤之道、扬孔孟正学、行社会教化、讲道和传道作为办学的根本宗旨。

儒、释、道在历史上一度并列为社会之文化主流,宋代以后,书院在融合佛、道的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家学术文化传播中心。

曾经的书院虽然有很高的学术自由度,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