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大司马归洛,或止罪责尚书,而不及天家。”
梁芳忙问:“听朱君之言,其实尚有禳解之策?何妨赐告?”
朱飞压低声音道:“今右卫之意明矣,乃欲自取其直,而归罪尚书等,候大司马来发作。尚书唯将罪责推在明达与羯贼头上,杀几个小卒,自然难以塞责。然若能指一大老,定为主谋,取天子诏而先杀之,则大司马即欲噬人,亦无从下口矣。”
梁芳追问道:“君所谓一大老,需要多大?”
朱飞继续苦笑,说:“裴盛功四品将军,则朝廷唯戮一三品相谢,方可暂息事端。”
晋制,以诸公为一品,特进、骠骑等诸大将军、持节都督为二品,侍中、散骑、尚书、诸卿、征镇安平等将军为三品……也就是说,除非拿名尚书开刀重要武职不在裴该麾下,就是祖氏班底,而侍中、散骑、诸卿等名位虽高,权力有限,说他们主使谋害裴丕,也得人信吧否则这事儿怕是结不了啊。
恰巧大长秋也是三品,因而梁芳闻得此言,不禁悚然而惊,随即同样摇头苦笑这种解决办法,有了跟没有也无区别……
数日后,东行传旨的尚书郎归来,具言祖逖忙追石勒,不肯回师之意。荀邃等不禁面面相觑,褚就建议说:“唯取天子诏,方可召还祖公……”
在严谨的官僚制度下,其实单独天子之诏,其法律效力未必能够比得上尚书省的制书,但一来这年月制度还不够严谨,且若天子诏经门下认可,由尚书核发,那权威性就可臻至顶点了。倘若见了司马邺之诏,祖逖还不肯回来,则可直斥其抗命之罪,哪怕当场逮起来法办都是合乎规矩的。好在这年月还没有“金牌”一说,否则邃道玄急了眼,跟后世某朝代般连发十二道都是可能的……
荀邃因此亲往宫中觐见司马邺,恳请天子颁下手诏,并且说我已经派人去跟门下打过招呼了,必不驳也。司马邺就问:“若祖公肯归,自然都中静谧,但不知当如何设辞啊?”荀邃便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来,说臣已经草拟好了,请陛下您抄一遍即可。
朱飞接过草稿来,呈递给司马邺,当他背向荀邃的时候,却朝小皇帝连使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