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别的技能,只能说对唱歌还在行一点。她在一个闺蜜的介绍下,来到了一个小酒吧当驻唱歌手,一晚上能赚五六百块钱,对她来说,算是不少了。
她在弟弟苏俊清和李博凯的面前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和其他的女孩子基本上一样,从来没有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
不过在酒吧当驻唱歌手,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她需要穿着一些和酒吧氛围相配的衣服,化妆的风格也是另外一种样子,需要她浓妆艳抹,需要在客人的面前表现出她的妖娆和魅惑。这就是她的工作属性,一切都在为了迎合别人,从而赚取她所需要的钱。
来到酒吧以后,她稍微的补补妆,然后穿上和今晚的氛围相匹配的服装,站在酒吧的舞台上,和乐队之间进行默契的合作,在所有的客人面前卖弄着自己独特的风情,一首一首的歌曲在红灯酒绿之中渲染着整场的气氛,从而换来客人们的掌声和满意。唯一的目的还是从客人的兜里掏钱。
苏若眉今晚的运气不错,先后收到了两位客人送给她的玫瑰花。虽然她也喜欢玫瑰花,但是她好像已经过了收人家花的年纪,比起来这里唱歌的目的,还是送她钱来得比较实际。
苏若眉整晚唱了两个小时的歌,中间有几次还受到了几个客人的骚扰,那几个人都是一些无理取闹的人,晚上喝醉了酒,吃饱撑的专门来冒充大款的。
实际上,他们都是一群穷鬼,白天被残酷的现实攻击的体无完肤,所以晚上来这里消遣,重新找回自己的自负,让其他人高看自己一眼,觉得自己特牛掰。
苏若眉很清楚这一点,在夜场工作了这么长的时间,她已经参悟了一些有关人性的道理。
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像个明镜一样。
今晚她工作完了,和平常一样,有两三个登徒浪子专门就在酒吧的后台敬候他。
她也和平时一样,偷偷地从后门走。
当苏若眉悄悄地离开之后,那几个人还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