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进市区的时候。正值上班高峰期,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
前方,红灯亮起,比尔斯默默的把车停下,一路上,他都非常冷静。车开得非常克制,不快不慢,不超车,更从来不会坐穿右插。非常的守规则。
红灯处,停在他们车旁边的是一台送外卖的小电瓶车。车上的驾驶员看上去很年青。但身体瘦弱,风吹日晒之下,皮肤被晒得黝黑。面上闪动着汗水,一张嘴紧紧的呡着。背后背着的外卖箱,几乎比他的身体还大。
“生活艰难啊!一切都是为了讨口饭吃,其实和街边的流浪狗也没有什么区别!”
米尔斯发出感叹。微微转头,对老妖说道:
“你知道吗?我第一份工作和他一样。是一个快递员。不过我没有做多久。毕竟,我不想像流浪狗一样的活着。
米尔斯是出生在一个繁华大都市的贫民区。从小在冲斥着暴力和犯罪的地方长大。
那些年,他也曾经坚持过:想要和其他贫民区的孩子,走不一样的路。但他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那不是他要想过的生活。
于是。他组织一群贫民区的朋友。在他的带领下,抢劫、贩毒、杀人。无恶不作。很快,他就凭借他聪明的头脑和凶悍的作风,打出了名堂,成为地方上的一霸。
不过好景不长。米尔斯帮会崛起不到两年,就和当地的一个大型帮会发生了冲突!最后在火拼中,几乎全军覆没。
米尔斯自己在火拼中幸存了下来,并且在几年前加入了汉斯集团,而且成为了宋浩康的保镖。
多年的街头经验告诉他:想要出人头地,就要够拼,够狠。如果你不够努力,承受不起压力,也不愿意冒风险。这样的人是:不值钱扣没有价值的!
所以,在宋浩康的手下,米尔斯很快就展示了他的能力,并且,最终成为了宋浩康得力助手。
但就在昨天晚上,米尔斯几年来的努力,付诸东流。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