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子,尸体在提刑司安放,夏天不超过八天,冬天不超过十二天。
超过天数,有人认领,就会领回家中,无人认领,就会送去义庄,简单埋葬处理。
这期间,如果案件破获,有提刑司的结案陈词,加上京兆府的审判令,有主之尸就可以领回安葬,无主的依旧是送到义庄,简单埋葬处理。
楼阿狗的案件,因为证人众多,案件清晰简单,所以三天前案发当晚,就直接破案了,抓获了凶手。
本来第二天,呈报了京兆府,拿到了审判令,案子也就结了,只消京兆府再呈报大理寺,存个档就行。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大理寺和京兆府忙翻了,一时耽搁了此案的审判,这是官府的错,也不能怪这个楼洪氏无理取闹,毕竟那种恨不得手刃杀手的愤怒,谁死亲人谁知道。
有了唐十九这番保证,楼洪氏的表情倒是很奇怪,不像是欣慰,倒像是松了口气。
“那行,明天,我来领尸体。”
“好,你先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