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道:“去长城。”
......
“一人之力,摧城拔寨,力敌万军,那是后人编纂的演义神话,当今这世界上,就是武道人仙,力能敌军,也是有上限的。”
“我金帐大军有十万控弦之士,还有花拉子模,唐人的奴隶驱使,恰如这草原上的雄鹰与苍狼,无人能敌。”
铁木真骑乘着苍狼,踏在沙丘上,身后是付之一炬的龟兹城,这座曾经盛传的音乐之国,后来的安西四镇,已然成为了北夷铁蹄下的废墟。
在那城前,一颗颗瞪大了眼睛,死不瞑目的头颅密密麻麻堆砌在一起,太阳的暴晒下,皮肤缩水,露出牙床,更是恐怖。
这是一座京观。
为祭奠合撒儿。
也为复仇。
至于死者,皆为汉人与龟兹人男丁,女子大多被掳掠走了,活下来的占了多数,只有部分,被一时间收不住手的乱军直接淫辱玩弄致死。
古地球的历史上,有神州陆沉,汉人正朔倾覆于草原蛮子之手的记载。
想必那个时代,如眼前这般的景象,绝对不在少数。
......
长城,刚刚与花木兰一同吃过早饭,互送衷肠的李白登上城头,坐下来,取下酒葫芦喝酒,香气顺着风飘荡开来,勾人馋虫。
李白不是特别喜欢喝酒。
但是特别喜欢喝酒葫芦里的酒。
因为特别好喝。
无尽的酒葫芦伴随他走过了许多岁月了,无论是在范海辛的传承中,还是李白凤,无论形态发生了怎样的改变,的确是伴随他最长久的物件,也沾染了两者犀利的剑意。
以之为酒器,可蓄养心中剑。
“白......”铠登上城头,看着李白,下意识想要叫出“白哥”二字。
李白挥挥手,示意他坐过来。
“魔铠对你的影响,很大吗?”
铠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