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陶下茁壮成长,度过了爱动脑筋的童年。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走那条路了,小米市渐渐淡出了记忆。
初中时,认识了几个和我们一样没有办法好好上课的人,和老狗一起开始爱上去上网。那时的网络,一片死寂,并不生猛,偶尔去些BBS,社区之类的,发点牢骚。那时候网络虽然死寂,却不严峻,不像今时今日,你在网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周立波的呈堂证供。
后来我们又流行起了跑,跑饭,跑烟,甚至打的都跑。
老狗有一次叫我们等在对面,他走向一个公交车终点站旁的小卖部,要了两包烟。他盯着小卖部的阿叔良久,阿叔担忧的提醒了句,还没给钱。老狗‘恩’了一声,然后转身就跑。小卖部的阿叔怒吼一声,旁边的公交车便追了出去。老狗就在那条上坡路上全力冲刺着,外套鼓满了风。那一刻,我内心有种莫名的激动。
接着几天后,我离家出走,几乎饿晕。晚上老狗说要请我去吃夜宵。我们在路边的一个夜啤酒店里大吃大喝,老狗只是不断得重复一句话,吃什么随便点。我吃饱后,忘记了老狗是如何叫我先去网吧的了。我走后不久,听见后面一阵骚动,看见老狗在两个人前面狂奔着。他奔跑的姿势很用力,就像前面有一面玻璃,而他准备全力冲破它一样。给我留下的,仍然是一种无法述说的激动。
几个月后的某天,我们坐在长江边喝酒。我们聊起了跑。
老狗喝了点酒,神情激动,告诉我,这个就像是学校要我们上课,我偏不上;要我们在乎考试成绩,我偏不在乎;规定我要去研究爱因斯坦和爱迪生是不是一个祖宗,我就偏不去研究;让领导先走,我就偏要自己先走;买东西吃东西要给钱,我就偏偏不给。你说他妈的人活一生怎么就这么多约定成俗,那是他妈的他们自己约定的,不是我,这种跑的感觉,就他妈的像风一样自由。
我当时眼眶湿润了,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原因。或许是他神情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