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毛笔写不如这个…”
怎么说呢,拉丁文字和英语之类的一样,都是字母构成。用毛笔写英文虽然不是不可以,但确实有些麻烦…字母文字的那种细长,和方块字的小巧始终是不一样的…使用软笔,有些自讨苦吃了。
陈嫣在向那些西方学者学习他们的语言的时候见到他们用的都是自制的鹅毛笔,也就不难为自己了,让人找了鹅毛,自己给自己削了一个‘更先进’的鹅毛笔。
她并不了解鹅毛笔的演进史,但是她见过鹅毛笔的‘后裔’钢笔,一切按照钢笔头的样子里就是了!别说,确实比那些学者自己制的笔要好用一些。
“学罗马文字…”桑弘羊有些嘀嘀咕咕的。他确实是有才能的人,不过他对于学习一门外语什么的并无特殊兴趣,无法理解陈嫣将时间用在这种事情上——桑弘羊看得出大概掌握一门外语需要花的时间和精力,觉得陈嫣花时间在这上面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是说学外语不好,实际上海运号最好能多一些人学外语。做生意出门在外的,完全依靠向导肯定不好,如果海运号自己就有懂得当地语言的人,省了一份高昂报酬到还在其次,关键是省事又周全!
但是,有必要陈嫣也学这个?她又用不上!就算有朝一日她想要去那个她念叨了无数次的‘罗马’看看,也没必要就为了这一趟学一门语言呐!陈嫣又不是裴英那样的人,学一门语言对于她显然不是一件容易事。
有这个精力和时间,陈嫣做什么不好?就算什么都不想做,也可以消遣休息,何苦这样劳心费神?有的时候桑弘羊都弄不懂陈嫣的想法了,陈嫣偷懒的时候是真偷懒,但勤勉的时候也是真勤勉。
“无所事事,找些事来做罢了…”陈嫣一眼就看出桑弘羊在想什么,对方根本没有掩饰,笑着摇了摇头:“罢了,不说这些了,与我说说你今日来找我的正事。”
她可没有错过,桑弘羊来的时候带了文件袋来,想来是有公事的。
于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