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偷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无辜被嫁祸——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时被发现,要不就是伍德自己发现进而必然立即报告警方;换句话说,既未在他身上找到手套,又不见他主动报告,那只有一种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员莫罗的机会带走手套并予以销毁,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处理这手套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清清楚楚——跟拍照一样清清楚楚。”萨姆低声回应。
“这里,有个心理学方面的验证,”雷恩温和地继续解说,“我们依据逻辑再来理清伍德的涉嫌。当然,他不应该一开始就存有如此的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凶后有机会离车并扔掉手套,不,他绝不该冒这个险,而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准备,即他没机会处理手套,在事后的搜身中,这副手套会在他身上被发现,而这正是这个巧妙的谋杀计划中最绝妙的一环!因为即使在伍德身上发现手套,即使车上再无任何一副其他手套,他仍能理直气壮地面对审讯。毕竟,售票员戴着手套一向被视为理所当然,就算在炎热的夏天,手套仍是他执勤时的正常配备。想想看,一位售票员,整天得收钱找钱,他拥有这一点基本的心理方面的优势,即手套在他身上发现会被看成理所当然。顺着这可信的推论,我对自己有关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确信。毕竟,如果伍德事先并没有把握销毁保护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寻常、最不惹眼的护手方式,比方说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难以确保隔离毒针。
“另一方面,伍德的谋杀计划其实应避开雨天,雨天迫使车门和车窗密闭,因此选在好天气的日子下手比较有利。若是好天气,他随时有机会将手套偷偷扔出车门或车窗之外来销毁罪证,而警方也无从认定丢弃者是谁——这一点对伍德很安全——毕竟整辆车上谁都有机会也有嫌疑。同时,好天气时,电车一路开来,乘客上上下下很频繁,警方也非得考虑凶手早已离车这种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选择好天气下手最有利,为什么最后他却在一个暴雨滂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