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在审讯时异口同声作证,他们亲眼目睹了凶杀经过,还经三人合力才制服斯托普斯,将他捆绑后,从内陆乘船顺河而下,再交由警方;被杀的女人的尸体,他们也一起运了出来——暴晒在燥热的天气中数日,简直惨不忍睹;此外,斯托普斯的女儿,才两岁大的婴儿也一起带在身边;凶器当然没遗漏——是一把南美特有的马切提短刀。斯托普斯从头到尾没抗辩,当时他整个人已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连最基本的陈述自己行为的能力都没有。于是,他被判有罪并被关进监狱,至于那个两岁的女儿,则由法院交由蒙得维的亚的修道院收容。
“斯托普斯在狱中表现良好,是一名模范囚犯。他逐渐恢复了神志,看来接受了自己的囚徒身份,不惹麻烦,不闹事,而且独来独往,从不跟其他犯人一起。”
雷恩问:“审判时,有没有查出他谋杀的动机呢?”
“很奇怪,答案是没有。斯托普斯的三名同伴对于谋杀动机的猜测是,斯托普斯和妻子发生争吵而失手杀了她。三人作证时指出,案发当时他们三人皆未在出事现场的小木屋里,是听到叫声才跑过去的,正好目睹了斯托普斯用马切提短刀砍向女人的头部,似乎斯托普斯当时正处于暴怒失控的状态。”
“请继续说下去。”
阿约斯叹了口气:“在长达十二年的监禁生涯之后,完全出乎警方的意料,斯托普斯大胆越狱并获得成功。这次越狱行动很明显是经过好几年的计划,所有的相关细节都留心到了。您对越狱的经过有兴趣吗?”
“这倒不需要,阿约斯先生。”
“但他忽然消失了,像地球开了个口将他吞进去一般。我们追遍了整个南美洲,完全没有一丝这个人的踪迹。一般只能认为,他可能逃向内陆深处的可怕森林里,死在那里的某处了。这就是我知道的有关马丁·斯托普斯的事⋯⋯雷恩先生,是否来杯真正的巴西咖啡?”
“噢,谢谢费心,不用了。”
“或者您试试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