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刚要出口的这短短一瞬间——忽然,毫无道理地,我的脑子轰然一声,一道灵光闪了进来,我不仅在那一刻奇怪地想起这个被判极刑的人的长相,更奇怪的是,我也同时记起来他是谁,以及我在哪里见过他——你们想想看,整整隔了九年的时间,之前我的脑子根本不再想这个人。”
“那他是谁?”布鲁克斯好奇地问。
德威特笑了起来,“所以我才说事情很奇怪⋯⋯那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浪迹南美,偶然来到一个叫巴瑞纳斯的小地方——在委内瑞拉的萨莫拉一带。有天晚上,我正要回我寄居的小屋,经过一条昏暗的小巷子时,听到有激烈打斗的声音。当时我年轻气盛,比现在的我有冒险精神多了。
“我身上带着一支左轮手枪,于是我赶快从枪套里拔出枪来往巷子里冲,发现两个衣衫褴褛的当地人正攻击一个白人,其中一个还手抓一把弯刀往那白人身上砍,于是我一扣扳机,不过子弹打偏了。但我看到,那两名拦路贼吓坏了,撒腿就跑,那个被攻击的白人瘫在地上,身上有好几处刀伤。我走过去看他时,心想这人的伤势一定很严重,但他却自己撑着站起来,在裤子上抹抹流出的血,小声地跟我道了声谢,就一跛一跛地消失在黑暗中。在这期间,我只匆匆看了他的脸一眼。这个人,我在二十年前救了他一命,也正是后来我参与审判、把他送上电椅的那个人。造化捉弄人,是吧?”
众人一阵欷歔,在接下来的沉默中,雷恩若有所思地说:“这段离奇的故事,值得收入民俗传说里。”
列车仍疾驰着,夜幕里稀稀朗朗地点缀着灯光——这一带是威霍肯的郊外。
“但我自己认为这件事最特殊的一点在于,”德威特继续说,“一个我怎么想都解决不了的谜团,居然在我自己生死攸关的一刹那豁然而解!记住,这个人的脸我只见过一次,而且是在那么多年以前⋯⋯”
“这是我听过的最神奇的事情之一。”布鲁克斯仍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