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11 / 26)

法、机会、和动机。凶犯可以选择凶器,选挥机会。动机却没有辨法加以选择;因为他本身就是动机的产物。通常也就是由动机来取舍他的犯罪行为。

就纽约最近发生的一连串连续性谋杀事件,我们分析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且看搮题写的“伤人零点四四”或所谓“山姆之于”。前者说明的是一把零点四四口径的枪,打死了六个人,伤了七个人。而后者竟是凶手自己起的一个“艺名”,用意是侮辱警界、新闻界以至所有的民众。

于是警探大动脑筋:这人自称“山姆之子”。那是神话里大力士“SAMSON”的引申,大力士的长发被削剪之后便失去了神力。我们知道被害人都蓄着长发。这是一个关键吗?一条线索吗?不,我不以为。太弱,大单薄。但是,不管这条线多么牵强,还是不能放弃任何一种的可能性,以图证实凶犯的单一动机或者多重动机。

那么,在诠释这类凶手的动机时,那些心理学专家、犯罪学专家、社会学专家都到哪儿去了呢?

我认为,理由很简单。凡是滥杀案件全都太特殊,找不出一定的模式。每一个个案都不同,每一次杀人都特异。……

诸位会说:“他们一样都是发疯。”……

不,令人困惑的一个公分母,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男人。在这个恐怖殿堂之中,女士们在哪里?被害人有之,凶手绝无。对,有一个马莎贝克。不错,但是,她是与一名情夫共同“合作”的,杀人是为了一个贪念。这只能算做冒牌货。

我们不把贪念列入连续性盲目凶杀的动机……今晚我们归列的乃是一连串独立性的谋杀,往往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被害人与被害人之间没有关系,被害人与凶手完全陌生……。

那么,刑事警探应该追究什么呢?什么样可能的动机来帮助他逮住真凶呢?……

第一,疯狂的欲念。这个通俗小说上常见的主题,的碓存在。……性的狂乱:满腔热情经由恨、无能、毫无爱情的性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