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3 / 5)

的食物,工钱只付一个二角五分的硬币。巴德提醒她说好是一块钱,她就威胁说要报警,还骂他不知感恩。在纽约的街上,巴德是个典型的农民工或外来务工人员:袖口磨破了,鞋子已变了形,手腕的皮肤黑红,他问路时,破帽檐下是一双热切盼望回答的眼睛。仅仅是这外貌就足以让路人对他投以轻蔑的目光。

巴德凭力气吃饭,但是奋斗了好几年仍然居无定处,看不出有什么出路。他仿佛在自言自语:“去哪儿都无所谓,去哪儿都不行。”一天他出现在布鲁克林桥上,对着平静的河水想入非非:他与新娘正坐在豪华的大马车上赶往婚礼,还要去市政厅出席被任命为议员的典礼,掌声四起。这对新人的身边是一圈光环,它慢慢扩大,与曼哈顿摩天大楼窗玻璃上折射的阳光相融合。就在这时他投河自尽了。充满机会的纽约也有绝人之路。

小说的结尾是与起始呼应的。未能在新闻界闯出一条路来的吉米·赫夫要离开纽约了,他穿过的垃圾场与渡口的场景互相映照:

路两边是垃圾场,堆满冒着烟的垃圾。红色的阳光穿透薄雾照着生锈的发动机、废旧的卡车、福特轿车车架和一大堆看不出形状的腐朽金属。……他饿了,他的大脚趾开始磨出水泡。在一个闪着红灯的十字路口,那儿有一个加油站,对面是一辆餐车。他谨慎地用最后一枚二角硬币买了早餐。

这段描述中有几个细节与巴德初到纽约时的窘迫极其相似。那天巴德走了太多的路,脚上起了泡。他也是在路边餐车前停了下来,对着价目表看了很长时间,然后要了煎蛋和一杯咖啡。

用美国人的话来说,巴德·库本宁和吉米·赫夫是所谓人生战场上的“失败者”(losers),追求幸福的天赋人权是他们享用不到的。《曼哈顿中转站》里还有一些“成功人士”。那是一个大规模圈地的年代,做房地产的都发了大财。他们志向远大,紧跟时代潮流,推动时代潮流。他们要把砖石建造的旧纽约脱胎换骨,使之变成钢铁和玻璃拼搭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