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童语(外线篇)(2 / 4)

篮球,人生 冯之音 1396 字 2024-03-08

的水平才是衡量超级球星真正能力的标杆。从上述的这个标准来看,洛秋夜便比李风城、岳荃、蓝啸飞、孟南柯他们差了许多。

其次,洛秋夜跟队友的配合意愿不强烈。今天他出场的十分钟里,总共只传了不到5次球,其中仅有两次威胁球,然而这已经是他传球最多的一场比赛了。怎么解释呢?让我们老调重弹的举个例子,五名全明星组团成一支球队就肯定厉害么?答案其实很可能是否定的。

直到现在还有人抨击当年那支拥有杜兰特、威少和哈登的雷霆队,为什么非要拆散三名MVP兼得分王潜质的天才?雷霆管理层是不是傻?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雷霆三少最后一年打进了总决赛,碰到的对手是由詹姆斯坐镇的热火,问题来了,谁主防的詹姆斯?

很有意思,关键时刻主防詹姆斯的人正是日后被诟病防守不行的哈登,而雷霆最终输给热火的最大原因恰恰是缺一个能单点制约詹姆斯的外线对位防守人,比方马刺的莱昂纳德,或者勇士的伊戈达拉,换句话讲,雷霆当年真的不缺进攻,三少中任意两人的火力配置已绝对足够,差就差在三个人当时都攻强守弱,那时候三少的组合远谈不上完美。

抱歉有点偏题了,让我们回到洛秋夜跟队友配合的话题上。篮球只有一个,五名队员一同分享这一个篮球,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当球在洛秋夜手中的时候,聚友其他球员的跑动热情往往将大幅度降低,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跑出空位,球也过不来,持球的那个家伙实在太独了。而持球的洛秋夜在想什么呢,队友们都太菜,哪怕我迎着两三名对手强行出手的命中率也大大高过你们的空位投篮,那我还传球干嘛?

所以洛秋夜大多数的传球都传给了冯筝,冯筝应该是他在队内最相信的队友,剩下寥寥少部分则传给队长邹孝莘,其他队友基本上处于被忽略状态。”

谭诗眼睛一亮:“咦?貌似真如你所说,洛秋夜只给冯筝和邹孝莘传球,以后我们应该多加利用这点发现。”

童童:“最后再来说说洛秋夜最大的弱点吧,这名球员……他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