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 我这一辈子 你却欠我一场婚礼(1 / 2)

通通买单 英子20 549 字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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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脾气暴躁,在家非打即骂,不敢反抗,逆来顺受,造就了我性格孤僻。

缘份天注定!

青葱岁月,芳华正18岁那年,认识了我老公。

那一年是1987年。我刚刚进技校,而他那时已在单位上班有三年了。很巧的是,他竟然和我是同一年出生。

他是他父母手心里的宝,特别是她妈妈,对他是爱怜得呵气的那种!

看到别人父母待儿女那般慈爱,真的是心里面不好受啊!同样是为人父母,想想就虏心。

初次见面,我的心就被他俘虏了。小伙至少1.7米,一张轮廓分明的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薄薄的嘴唇,就是眼睛有点小。小到什么程度?我给他形容的是,茅草割的小口子那么丁点大,哈哈,说笑了。

小伙风华正茂,干净利落,还TM挺时尚的。郎有情、妾有意,这事就这么定了。

我那时土里吧唧的,给人的感觉哈撮撮的。再说那时的女孩子真的是憨厚得不行,相对像根本不看对方家庭条件如何。只要小伙长得帅,必须要能入法眼的那类型。不能低于1.7米,这是我那会儿相对像的硬性标准。

虽说和他认识了,但是,我们从不亲密接触,手都没碰过,更别说什么肌肤之亲,我TM发誓,乱说遭雷劈!

也许,命中就是注定了,这辈子,LZ就是叮在他身上的寄生虫,死死叮住他的皮,畅快淋漓的吸他的血,哈哈。

这就是所谓的命,你也不用挣扎,没有用。

姻缘是没有错的,错了的就没姻缘。若是你的姻缘,那怕相隔千山万水,都会冲破重重阻碍来见你。这也是铁定的事实!

我们那时候都面浅,都害羞,只能鸿雁传书表达情意。那时候不像现在,网上两三句话就把人骗得晕头转向,还TM素昧平生的状态。

后来我上班了,却不想和他继续这段关系了。可我妈不干了,非得强行我改变主意。

记得那天是我妈的生日,“**、你去把他接过来吃中午饭。““我不去,不想和他耍了。“我气呼呼的回我妈。

谁知,拿起筷子的手就猛的朝我劈头盖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