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
他抱头趴在地上的时候,只觉得程煜作为一个捕头,绝不可能是孤身前来,后边必有援兵,是以基本上是已经彻底放弃抵抗了。
可即便是有援兵,你好歹伸个头看看外边是怎么一回事啊。
他没有。
他只是一直趴在那儿,等待着程煜干翻他一个又一个的同伴。
良久之后,他才意识到,外边似乎没人,战战兢兢的站起身来走到门后往外一看,果然,外边是半个人都没有,于是他在听到程煜急促的脚步声从后院奔来之际,依旧选择了仓皇逃窜。
正常而言,既然你刚才已经放弃了一次,这时候就也应该选择放弃啊。
他依旧没有。
他顾不上后边程煜已经即将出现,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可是,他来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一条死胡同,并且是死胡同的最后一家,想要逃走,需要先走出这条长达百余米的胡同。
一般人百米冲刺的速度大约是十三四秒的样子,仓皇之下可能时间还会略长一些,理论上,程煜就算是博尔特附体,也很难在那人跑出胡同之前追上他,毕竟,两人之间有着超过近三十米的差距。
可问题是这条胡同是勾栏胡同啊,虽然不是每家每户都是勾栏小馆,但整条胡同一共十余个院子,至少有八家都是勾栏。这个点,又正是勾栏下午打开门准备做生意,客人们准备打茶围的时间。
胡同里的人倒是不多,但那几家勾栏小馆的门口,都至少站着一名龟奴。
程煜一冲出门,看到自己跟那人之间的差距,又看到胡同里那帮龟奴,当即呼喝一声,让那厮别想着再跑了。
那厮在听到这种呼喝之时,就该想到,程煜那可是个捕头啊,塔城一共就只有这么一个捕头啊,虽然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职位,但无论是勾栏还是青楼,这种捞偏门的行当,那都是要给捕头一点面子的。至少,他们不会介意伸条腿绊他一下,以给捕快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