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可是被激怒时就会血性大发,四处闯祸。
因为额娘当年被陷害的事,哪怕十年后的今天,依旧有人处处吃饱了撑的来陷害,不然明珠又是怎么被推倒在大马路上的。这背后的黑手直到今天都没有逮到。
所以明珠不打算让别人知道自家生活变好了,毕竟有肉不在脸上不是,咱闷声发大财才是正道。
对着外面那些看好戏的人装的怂一点,又不会掉一块肉。毕竟咱们也不是什么高冷范的女神,就一穷屌丝还要什么范,有饭就好了。
一进家门她就怂恿着哥哥去杀鸡。自己则乖乖的往额娘的屋子里钻。
可是到了门口,却走不进去了。
额娘难得的没有偷着打络子,坐在床上,她一脸泪水的轻抚着那个摊开的深蓝色包裹,里面也没什么好东西,就一双黑色绣着金边的旧鞋。
明珠好奇,难道是死鬼老爹的?额娘这是想阿玛了么?
不过,看着额娘满脸的哀戚,神情极为萧索,脸上似乎也苍老了许多。幽灵似的抱着那双鞋子,一遍遍的抚摸着。嘴里也喃喃的说着些什么。
明珠不好进去打扰,只能一脸索然的去了后院,哥哥已经把鸡给杀掉了,鸡血放了一小碗。他正端着鸡血欲一饮而尽。看到明珠来时,便碗口一转,递给明珠。
明珠知道清朝男人都有生饮牲畜血的习惯,补气壮阳。最受欢迎的当属鹿血,以明珠家的条件,哥哥能有碗鸡血喝已经很好了。
安泰恐是不晓得生饮鲜血的功效,这才把所谓的好东西转分给明珠。
对着哥哥摇摇头,明珠蹲在死鸡的面前,百无聊赖的拿根棍子戳着已经挺尸不会动弹的鸡。
“哥哥,你知道额娘为什么总是抱着那双旧鞋哭么?”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哈?什么?哦,你说那个啊。”安泰反手抹去嘴边溢出来的血红,歪着脑袋认真的回想着。
“那是弟弟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