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阵怒吼,哦,不用在乎狗乱叫,疯狗就是喜欢乱咬人。
我是个不怕惹事的人,一直都是,而我一直都怕的是,有一天,哪怕最亲近的人也离我远去,就拿现在这种情况来说吧,我怕沈廷皓离开我,这是真的,我真的没有勇气说能够比得过任璇,因为她毕竟受过的教育,甚至是她的知识储备含量都比我要强很多,毕竟是从国外回来的,总归不是比我差的那种。然而我也不想再这样和沈廷皓纠缠下去了,不为别的,就为我心,真的很累。
……
“你说沈廷皓的未婚妻找上你了?是那个叫任璇的吧!”我回到公司,吕浩南就开始找我,然后想尽一切办法逼着我告诉他我干什么去了,我总不能说让沈廷皓带走了吧,那么,他们两个,估计就……也恰好任璇出现了,这样我就有了理由。
“嗯,你知道?”我反问道,也省的吕浩南再把重心放到我身上。
“额,这个,唐沫,你别生气啊,其实这件事,我早就知道的,毕竟我和沈廷皓还有我的一群兄弟们,我们都是一块长大的,其实那个任璇也是,她从小就长的可漂亮了,我们这几个兄弟没有不喜欢她的,但是偏偏她就是特别喜欢沈廷皓,而且他们也是从小就订下的婚事,一个是因为两家关系不错,再有啊,就是任家的公司还仗着沈家给投资呢!那时候大家都说沈廷皓和任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时我们都小,也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将来任璇要嫁给沈廷皓,后来,我们都大了,沈廷皓突然决定要自己去开公司,那个时候任璇就决定离开他了,反正任家的公司也做起来了,因为在我们看到的沈廷皓的样子,其实就是那种不正经,然后什么也不干的富家子弟的样子,但是只有我们几个知道,那都是沈廷皓做给外人看的,省的大家都惦记着他沈家的企业,其实沈廷皓特别有经商头脑的,那时候,他父亲跟他还吵了一架,但是还是给他钱,给他投资让他自己开了公司。谁能想到,就那样一个什么都不干的富家子弟,能突然之间发奋图强,然后,一